慕星辰

既见君子(上)

1940年,我从乡下坐火车到了上海。

我叫青婷烟,一个地主的女儿,如所有戏本里老套的桥段一样,我来上海是因为我逃婚了。打土豪分田地以后我家的日子很不好过,我爹为了继续保持富裕的生活打算把我送去做姨太太,我肯定得敛了细软就跑。

我用了我丫鬟刘春梅的名字,计划先盘个房子再找个工作,结果我的钱连个弄堂房间也只够租一个月的,更不谈吃喝。而女人能找的工作也太过狭隘,正经工作需要文凭,而我只读过私塾,不正经工作那还不如我去做姨太太。

我接连碰壁,为了省钱在路边的馄饨摊吃馄饨,一小碗馄饨也吃不出个肉味儿,就这样我还小口小口咬着吃,怕吃太快连味道都记不住。

1940年的上海,已经受过淞沪会战的重创,这座被称为东方巴黎的城市里割接成了好几半,国统区,日占区和租界的人过着天差地别的生活。图便宜我住在国统区和日占区的交界,天天看着宪兵队的人耀武扬威,敢怒不敢言。

我馄饨吃了一半,桌子对面坐下来个人,我继续闷头吃我的,那人对老板道,“一碗馄饨。”他的声音清朗,带着上挑的尾音,让我这种不愿意和人沾染半点关系的都抬起头看了他一眼。

在人群里,他很耀眼。

在这种都是粗布麻衣的小摊上,他居然穿着一身校服,脑袋上顶着一个英伦帽子,断眉凤眼,面容极为出挑。我看着看着就忘记吃了,以至于勺子叮咚一下落回了碗里,他垂眸看我,勾了勾唇角,我赶紧低头,结果没一会儿我就感觉眼前一黑,馄饨的汤汁高高溅起来,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,一个人就拉住了我朝着巷子里面跑。

身后是日本宪兵队的车声,我也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,就跟着他跑,也不管他是谁了,跑着跑着他的帽子被风吹了起来,露出了一头浅色的头发,那帽子直接糊在了我的脸上,我一个不稳摔倒在地上,感觉手腕一松,接着那个帽子被人拿起来重新带回了头上,是那个坐在我对面的学生。

他丝毫没有要扶我起来的意思,靠在墙上,道,“啧,有没有说过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很蠢。”“是你不分青红皂白拉着我跑的。”我站了起来,瞪他,他似笑非笑,“好像在馄饨摊,是你先看我的吧小姐~”

“你……”我一时语塞,拍了拍裙子上的灰,道,“算了,遇见你算我倒霉。”

我转身准备走,他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,“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?”尾音还拖长了,我愤愤不平道,“你救我什么了?” “不是我拉你,你早被那群日本人带走了。”他挑了挑眉,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青……刘春梅。”我差点把真名说了出来,他走到我前面,挥了挥手,“记住,我叫凌肖,你欠我一个人情,我还会再来找你的。”

他很快消失在了巷子口,我也回了家,心想就知道个名字还找我个鬼。不过我要担心的并不是凌肖,而是我的生计,这半个月我坐吃山空已经逐渐捉襟见肘。

我换下了灰扑扑的衣服,摸了摸口袋准备洗衣服,结果一摸里面居然放了一条项链,还有一张地址。我寻思着这不是我的东西啊,然后突然想起来这一天我接触到的人似乎只有凌肖,这东西要放也只能是他放的。

那项链不好看,看上去也不值钱,不过拿人手短,这东西我肯定是要还给他的。结果第二日我的行程就变成了去还东西。

那家小店很是难找,我甚至还咬牙坐了黄包车,七拐八拐我站在了那家店门口甚至还有点疑惑,居然是个古董店。小心翼翼推开门,店里只有一个老人家坐在那里看报纸,店里的光线无比昏暗,我深刻的怀疑他能不能看清楚。听到有人开门,老人抬起头看了看我,然后又把头埋了下去。

我看着已经这么穷了吗?

我深吸了三口气,然后把项链拿出来,道,“请问凌肖在吗?”

“小店仅老朽一人。”老板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,透着报纸缝隙看了一眼那个项链,“你这项链是蜻蜓眼,还是包了浆的假货,不值钱,拿走拿走。”

我有些讪讪的把东西收回来,正准备走,看见门口的招聘启事又厚着脸皮转头,道,“其实我是来面试的,那个,老板,你还招人吗?”

还个东西,鬼使神差的我居然在那里找到了工作,那老板当场同意,包吃包住,一个月一块银元,我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。

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?当然,为生计所迫的我只能答应了,毕竟我再耗下去也就剩收拾东西回家当姨太太这条路了。只是在我入职以后,那个老板就不来了,他在我搬来的第一天丢给我一块银元,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。而这个店也没人来,我只负责开门关门,然后和街坊邻居唠嗑。

门口的风铃轻响,我在午后的阳光里昏昏欲睡,不过还是立刻回过神来,道,“欢迎光临。”

“刘春梅。”

来人准确的叫出了我的名字,我一个激灵彻底清醒,眼前的人穿着一件衬衫,外面套着一个皮夹克,眼睛里落满了细碎的阳光,衬得他琥珀色的眼眸更加炯炯有神,我震惊道,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“你能在这儿,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?”他的手撑在柜台上,“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欠我一个人情?”

“所以?”我开始装傻充愣,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,“走,到你兑现的时候了。”

他不由分说拉住了我的手,我赶紧挣脱,道,“我还要看店。”“就这破店,一年也不会来几个人,你走不走?”他抱着胳膊饶有兴致的看着我,我揉了揉眉毛拿了件衣服披在身上,锁了店门,“好好好,我随你去。”
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他终于满意了,我们二人走出巷口上了电车,我来上海已经一个月了,这些灯红酒绿却从未真正领略,倒是凌肖垂眸看我,道,“你在看什么?”

“我还没有好好逛过上海滩。”我脱口而出,他嗤嗤笑了两声,“这有什么难的,这十里洋场最不缺的就是热闹。”我啊了一声,还没反应过来,他便拉着我下车,“走,到了。”

入目是复旦大学的校门,来来往往都是学生,女孩子们蓝衫黑裙,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,男孩子们则都是初见时凌肖的那种黑色校服,推推搡搡好不热闹。我已经二十一岁了,按照乡下结婚早的习俗我现在估计都是孩子他妈了,我看了看自己身上那套半旧的灰蓝色洋裙,觉得自己和这个地方仿佛格格不入的样子。倒是凌肖毫不在意,看我发呆打了个响指,道,“走了,发什么愣?”

“你是复旦大学的学生?”我如梦初醒,他咧嘴一笑,“怎么,不像?”“你学什么的?”我好奇道,他皱了皱眉,“你问题真多。”我以为他生气了,赶紧缄口,不料他又懒洋洋来了一句,“考古,听说过吗?”

“你怎么学这种奇奇怪怪的专业?”轮到我皱眉了,他双手拆在口袋里,道,“哦,那请问刘春梅小姐,什么专业在你心里不奇怪?”“学医啊各种。”我随口道,然后他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,哈哈大笑,等笑够了,他才来了句,“小姐,学习救不了中国人了,还学医,你怎么不让我弃医从文?”

“你看着不像。”我小声道,他看了我一眼也不知道听见没听见。我们走在复旦大学的校园里,不少人的目光落在我们身上,基本都是女生,看向他的目光羞涩,看向我的目光全是打量,搞得我不由自主低下头朝着他身后躲,他倒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,还有空时不时回头嘲笑我。

“就是这里了。”他停住了脚步,我看着这上锁的小楼,道,“锁了诶,怎么进?”“翻窗户啊。”他说的十分简单,我看着我这裙子,“你确定?”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下,脱下了身上的皮夹克绑住了我的腿,然后道,“得罪了。”

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,就一阵天旋地转,等回过神的时候我们已经稳稳站在了屋子里。他带个我翻进来都没什么问题,估计自己进来也是如履平地,我迷惑道,“你自己能进来,干嘛还要带上我?”

“望风。”他抽走了我腰上的皮夹克重新穿到了身上,我一愣,“你要偷东西?”“不是偷,是拿好吗?”他弹了弹我的额头,“愣着干嘛,走啊。”“你拿干嘛不顺便借把钥匙?”我跟着他亦步亦趋,他道,“老头又不知道我来拿。”

那!不!还!是!偷!

眼看着凌肖的表情逐渐不耐烦,我赶紧闭嘴怕他一生气把我丢在这里。他对这里仿佛轻车熟路的样子,很快找到了地方,那个房间也上了锁,他拿起来掂了掂,然后看了看我,我在他的目光下逐渐毛骨悚然,道,“你,你想干嘛?”

“不干嘛,借你一样东西。”他抽走了我的发卡,然后捅到锁眼里,看着他捅锁的表情逐渐暴躁,我忍不住笑出了,然后下一刻,我的发卡就断在了里面。

这次换我笑不出来了,他喃喃骂了两声一脚踹在了门上,三下以后那门应声而拉开,他自言自语道,“早知道就不这么麻烦了,这破锁。”他把发卡丢回到我手上,“你在这儿等我,我马上出来。”

我看着手里断掉的发卡,叹了口气放回了口袋里,理了理我乱蓬蓬的头发,里面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,我左右张望了两下,突然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,不由得道,“凌肖,你好了没,有人来了。”

他动作倒是快,立刻把我朝里面一拖关上了门,“嘘,别出声,估计是巡逻的人。”“你到底在找什么?”我小声道,他“啪”一下把一个球状物体丢进了我的怀里,我低头一看,居然是个骷髅头。

“啊!”我嗷一声叫出来,凌肖眼疾手快捂住了我的嘴,接过了那个骷髅头,“你小心点,再给我摔了。”

我在他手下拼命挣扎,放开我,爱怜的摸了摸那个骷髅头,眼神温柔的仿佛是在看情人,我没好气道,“你差点憋死我,这什么东西?”

“北京人的头骨,文物。”他又摸了摸那个头骨,“老头藏的再深有什么用,还不是被我找到了。”“可这里是上海啊,北京人的头骨有什么用。”我发出了灵魂拷问,他看我仿佛看傻子,道,“和你说了你也不懂。走了。”“你不把这东西带走?”我问,他似是而非来了一句,“学医真救不了人,尤其是像你这么蠢的。”

“你怎么就上升到人生攻击了?”我愤愤不平,他看着我披头散发的样子,道,“走了,一会儿巡逻的人就又回来了,解释不清楚。”

“你本来也不是正经目的来的。”我道,他似笑非笑,“呵,你再不走我就说我们在这儿偷情。”“你无耻。”我追着他就要打,他仿佛得逞了一般向前跑,身手矫健的从窗户上跳了下去,洋洋得意的看着我,“来,刘春梅小姐,你求我我就帮你一把。”

“少自作多情。”我提了提裙子,一闭眼从窗棂上跳了下来,然后我就听见哗的一声。我感觉我的腿一凉,接着一件衣服围在了我的腰上。

凌肖显然忍着笑,不过还是把外套给了我,然后发出了一声叹息,“你真的好蠢,这样都能被划破衣服。”

“还不都是你。”我愤愤,“我人情还清了吧,我要走了。”顿了顿,我补了一句,“你还有个项链在我这儿,还给你以后咱们江湖再见。”

“诶,现在换我欠你人情了。”他拉住我,“你的发卡,衣服都算我的不是,走了,带你买点东西,然后请你看文明戏。”“什么文明戏?”我问,他忍俊不禁,“曹禺先生的《北京人》,今天公演,我顺手买了两张票,便宜你咯。”

“喂,你耍我啊。”我恨不得把皮衣抡到他脸上,他笑得一脸欢畅,“走了走了,马上要下课了,你不想留在这儿被人看笑话吧。”

我掂了掂袋子里的银元,咬着牙跟他离开了学校。

他拦了一辆黄包车,带我去了整个上海最好的百货大楼。我拿吊牌的手都在颤抖,没想到他皱着眉凑过来,“啧,你品味也太差了,这衣服真丑。”

丑它的价格我也不可以啊。

我战战兢兢开始试衣服,出来凌肖均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,大概一小时以后我再出来他人都不见了,我思忖着他该不会是跑了吧,便也准备要跑路,毕竟为了件衣服搭上我一个月工资可一点也不值当,倒是店员走过来,道,“刘小姐,凌少爷已经给了两块银元了,您不再试试了吗?”“凌少爷?”我拿着衣服疑惑道,店员点头,“是啊,古董凌家的小少爷。”说着说着对方的语气还不断趋于激动,我叹了口气,“他有没有挑中什么衣服?”“没有呢,他随便您挑。”店员保持着标准微笑拿过来一件旗袍,“您要不要试试这个,我们店的最新款式,配上小坎肩可好看了,上海滩好多太太小姐都穿这个。”

那是一件浅紫色的短款旗袍,在这个初秋穿已经有点偏凉,这个颜色让我莫名想起凌肖的头发,以至于鬼使神差的我就拿进去试了。旗袍最能展现东方女子的魅力,我推门而出的时候凌肖站在柜台前喝东西,然后一口汽水就喷了出来。

我下意识想进去换掉,不料他拿了条白色的坎肩丢给我,“行了,就这两件吧。”

他又拿出一枚银元,指尖一弹银元抛起打了转落在了柜台上,我问他,“好看?”“不丑。”他的回答永远都是这样,目光落在我的脚上,我下意识想后退,因为那是一双开胶的皮鞋,他很快移开了目光,在店里转了一圈,然后把一双高跟鞋丢给我,“会穿吗?”

“不会。”

“啧,可你腿这么短不穿高跟鞋……”他的语气略带玩味,我深吸三口气安慰自己不和他一般见识,然后一把接过去,“我穿,我穿还不行。看个文明戏为什么这么麻烦?”“又不是带你去一般的地方看。”他语调上扬,从怀里摸出一根玉簪丢给店员,“帮她把头发绾起来。”

他拋的随意,但那根玉簪看着就不便宜,以至于店员捧着的时候都小心翼翼,我甚至感觉我带了个洋房在头上,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,“这簪子很贵吧。”

“不知道啊,我没花钱。”他又喝了口汽水,我瞪大了眼睛,“那你哪儿来的?”

“东陵不是被炸了吗,慈禧太后头上摘下来的。”他一本正经,我道,“死人带的?”“现在市面上值钱的古董哪个不是墓里出来的。”他毫不在意,看着我如临大敌的样子递给我一瓶汽水,“你还真是说什么信什么啊?”

“所以是不是啊?”我穷追不舍,他回我,“你猜?”

我决定不再和他争长短,喝了口汽水差点喷出来,“这什么?”

“Cola。”他吐出了一个英文单词,我鹦鹉学舌了一遍那个发音,“什么东西?”

“洋人喝的饮料,请你尝个鲜。”他拿了个英伦淑女帽搭在了我的头发上,“有没有人说过你皱眉的样子真的很好玩?”

“所以?”我翻了个白眼,他放下了淑女帽上的面网,道,“所以只能给我看。走了。”

我一愣,感觉自己的心漏跳了半拍。

高跟鞋让我走路的速度明显变慢,他懒洋洋的走在我的身前也不催促,下了百货大楼门口停着一辆车,司机对着他鞠了一躬,“少爷。”“行了,去剧场。”他摆摆手,居然替我开了车门,“上车。”

我看了一眼百货大楼的玻璃里印出来的自己的影子,窈窕淑女,和刚刚那个灰头土脸的女子简直天差地别,坐在汽车里我依旧惴惴不安,他吹着口哨,仿佛是一首苏格兰民谣。剧场门口都是锦衣华服的贵人们,我仿佛踏入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,凌肖握住了我的手腕,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,道,“既然闯入了这个世界,那就跟着我向前走,冲就对了。”

曹禺先生是个出色的剧作家,我亦有所耳闻。上半年的《日出》满堂喝彩,下半年的这场《北京人》更是被称为他的巅峰之作。我不敢想象凌肖居然喜欢看文明戏,毕竟在我的认知里,他是个一掷千金的贵公子,他甚至不应该读什么考古学,而是留洋归来花天酒地。而北京人原来不是北平人,是原始人类的一种,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代表了自由,但依旧看的入神。

我看了一眼身侧的凌肖,他琥珀色的眼睛里跳跃着舞台的灯光,可他又在看什么呢,他也像曾文清一样渴望脱离这个家庭,还是有个爱而不得表妹?

散场时天很黑了,他看了一眼怀表,道,“时间差不多了。”“嗯?”我不解,他道,“我该去上班了。”“你不是凌少爷吗,上什么班?”我继续迷惑,他挑了挑眉,“谁告诉你我是凌少爷的?”“百货大楼的店员。”我如实道,他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厌恶,继而道,“什么凌少爷,我只是凌肖。”

这段对话大概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,于是我选择不再继续,倒是他继续道,“好看吗?”“好看。”我疯狂点头,他道,“那你说说?”“曾文清和他表妹也太惨了。”我回忆着剧情,“虽然曾思懿也很惨了,曾文清真是害了两个女人。”

他深深叹了一口气,“我就知道,你就光顾着看这个了。”“那不然看什么?”我反问,他道,“算了,我去上班了,你回去吧。”

“你去哪儿上班?”我忍不住问,他挑挑眉,“百老汇。”

百老汇?那不是上海滩最大的歌舞厅吗?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凌肖一边踢腿一边唱“夜上海,夜上海,你是个不夜城~”的模样,当机立断道,“我想去看看。”

“你确定?”他双手插在口袋里,“你有钱吗小姐,没钱可点不了我这当红头牌。”

他显然已经知道了我的想法,顺着开了个玩笑,我挺了挺胸脯,“放心,我肯定够点你。”“那就谢谢这位小姐了。”他把脑子摘下来放在胸口对我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,我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
百老汇的晚上极为热闹,门口是歌星的大幅海报,今天的人尤为多,凌肖扫了一眼牌子,“今天红玫瑰唱歌,怪不得呢。”“你在哪儿?”我问,他没好气弹了下我的额头,“你真当我是歌星吗?我在乐队帮忙。”

“哦哦哦,那我一会儿在哪儿能看见你?”我问,他带着我进去,“你上楼座吧,点杯酒就行,等我下班了再来找你。”

他把我交给了一个显然相熟的侍者,低声交代了两句,侍者领我上楼,道,“凌先生替您点了杯波尔多红酒,您要再加点什么吗?”

我不喝酒,自然也不在意是什么酒,道,“就这个吧,你把账单拿来。”“不用,记在凌先生账上了。”他回答我,我道,“他在这里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啊?”“这个我不方便透露呢。”他进退得宜,“您不用担心,凌先生不缺钱,他的兄长也特别关照过我们。”

“他的兄长?”我好奇道,侍者道,“巡捕房的白探长,上海滩第一神探。”

看来凌肖一点儿也没隐藏自己的身份,不过这兄弟俩姓居然不同,我挥手让他下去了。凌肖已经换上了白色的制服,拿着萨克斯坐到了舞池的一侧。跳着巴黎舞曲的女子们扬起裙子踢着腿,这不由自主让我想起了我之前在舞厅的应聘,那并不是一段很好的回忆,所以我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。

一曲毕,凌肖的目光朝我看来,眨了下眼睛,我对着他举了举杯子,上海滩最红的歌女红牡丹一身红色的洋裙艳惊四座,一首《夜上海》唱的人整个人酥酥麻麻的,我半瓶红酒下了肚,又被这歌声撩的心痒,不由自主倒在了沙发上。

凌肖只工作上半夜,所以等红牡丹唱完便到了他换班的时候,他脱掉了白色的制服换回了自己原来的装束,那侍者端着酒碰见他,道,“你带来的那个小丫头不胜酒力啊。”

“她醉了?”他理了理头发,侍者笑了笑,“你自己上去看呗。”

他跑向了二楼,撩开帘子,那女子睡的正熟。英伦淑女帽歪歪斜斜的搭在头发上,玉簪插在散乱的青丝里,脸红扑扑的,拿条白色的坎肩从她的肩头滑落垂在了腿上,高跟鞋也早就踢到了地上,他摇摇头笑了两声,替她把鞋子穿上,用坎肩搂住了她的腿把她抱了起来,低声道,“真蠢。”

只是连他自己都没发现,那句话里,浸染着无尽的笑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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